省水資源集團紀委召開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責任分工會議
瀏覽量:624次發布時間:2018年05月15日 A+ A A-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加強作風建設,按照省水資源集團黨委部署要求,5月15日,集團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常湘文主持召開了集團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責任分工會議。
根據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辦公室、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細則》,集團紀委對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進行了責任分工,從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加強出國(境)管理、改進新聞報道、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規范公務用房、加強公務(商務)接待管理、加強經費管理、規范企業兼職、加強監督檢查等十一個方面進行了任務分解,明確了責任部門,規定了完成時限。集團紀委將根據各責任部門制定的具體規定,制定《集團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
常湘文同志要求各責任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結合工作實際,科學、規范制定相關規定,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財、管物的長效機制。同時要求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子公司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指導檢查,紀檢監察部做好監督,確保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集團內部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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